关于
定金及其
法律效力的阐释。
当事人之间得以订立契约,规定一方须向他方交
付定金以充当债权的保障措施。在
债务清偿完毕之后,定金得转化为货款或予以退回。若支付定金的一方未能如约履行
债务,则无权请求退还已交付的定金;而收取定金的一方倘若未能按承诺履行债务,则应双倍偿还所收取的定金。
《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