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司法程序中,所谓
申诉,即指
当事人、受害者及其亲属或了解案件实情的其他公众人士,对于人
民法院已作出的具有
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持有异议,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启动相应程序对其进行审查并予以纠正的一种行为。当申诉
败诉后,当事人应当选择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
抗诉作为下一步行动的策略。对于当事人的申诉申请,应由人民检察院内部设立的控告申诉部门统一接收与处理。为了使该部门能够更好地理解和审查当事人的申诉内容,当事人需要向其提供详细的
申诉书、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裁判文书以及能够支持申诉主张的其他相关
证据资料。在涉及
房地产纠纷的案件中,如果当事人的申诉申请被人民法院驳回,或者再审判决、裁定存在明显错误,他们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再审仍不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
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