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具备可变更性。在正式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时,买卖双方均有权利就尚未明确的事项予以补充约定,或者在不影响合同公平性的前提下对原
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若欲对商品房预售合同中所涉及到的相关条款进行调整变动,只需确保不触犯国家法律
法规所设定的禁止性规定,房屋买卖方以及开发商均享有充分的协商权,并且协商达成共识后,应将协商结果以
补充条款的形式明确写入合同之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第五百四十四条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