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自
立案以来至审结结束,通常需要耗时六个月;同时,自立案之日起,法院将在7日内向被告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倘若按照普通程序进行审理,则被告方享有30天的答辩期限。因此,实际情况中,最早可以在立案之后的第一个月内安排庭审活动。但由于当前法院案件数量众多,若一个月左右的案件已经排满了
开庭时间,那么可能会出现
延迟开庭的情况。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
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