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希望主张开发商
逾期交房所导致的
违约金,首要步骤便是与开发企业进行积极的沟通与协商。倘若双方能够在平等、公正的基础上达成共识,这无疑能为后续的处理过程节省大量时间及精力。若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建议签署书面
赔偿协议,以确保开发商的
赔偿责任得以明确并固定下来。然而,若双方无法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业主可选择直接
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此情况下,若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业主有权单方
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在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时,务必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
商品房买卖合同、
购房款项的发票以及房屋
逾期交付的
证据等。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根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
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