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众多房地产交易实践中,存在着“一房两售”的行为,这种行为有可能会被认定为
合同诈骗犯罪。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何谓
合同诈骗罪。该罪行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重要元素:
首先,
行为人必须具有完整的
刑事责任能力;
其次,行为人的行为动机应当是明确的,即要求他们在主观上蓄意利用
虚假信息或者掩盖真实情况来获得他人的财务;其三,这种行为侵犯了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以及私人与公共资产的合法所有权;
最后,从行为结果来看,就是行为人通过在签订与执行合同的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等手段,成功获取了受害者的财物,而且支付的金额达到了一定程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
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
当事人财物,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
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
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
虚假的
产权证明作
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
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