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购
买房产所支付的
定金的退还事宜,
处理方式如下:
(1)如经双方友好磋商后达成协议,合同得以解除,此时可进行
退房并全额退还先前所支付的款项;
(2)若经反复协商未能就解约达成共识,且退房
退款构成了导致原合同无法实现的“根本性违约”行为,那么
购房者将失去要求返还定金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
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
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