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房屋产权分割产生的
纠纷提起
法律诉讼,其具体步骤如下所示:
首先,请您务必认真准备
民事诉讼状;
其次,您需要前往拥有
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进行
起诉,同时提交与案件相关的
证据资料以便加以支持;
然后,根据人民法院的通知要求,准时参加案件审理过程中的各项
诉讼活动;
最后,如果对
一审判决或裁定结果持有异议,则应当在收到
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或者接收到
裁定书之后的第十日向上诉法院提出上诉申请,并且必须提交
书面形式的上诉状至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
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
当事人。《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基层人民法院
管辖第
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