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所明确制定的根本法则,双方
当事人已就
退房事宜的具体条件进行约定,同时不可忽视的是,如购买方能够提供相关事实资料以证实上述条件得以满足的话,若是
购房者在与房地产开发商协调并且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之时,便有权利向司法机构提
起诉讼,请求取消此次房屋买卖交易。然而,法律规定,对于购房者而言,则是具备全然超出以上讨论范围的退房理由。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