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遇到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时,各位业主朋友们应当寻找具备鉴定资质的可靠检测机构来为您的房屋进行全面而精确的质量评估。此等检测机构将会针对您的房屋所出现的问题以及形成此种现象的具体成因展开独立性、公正性的审核和深度分析。若检测报告中所呈现的数据明确显示了您的房产确实存在质量问题,并且这正是由于开发企业在建造过程中造成的失误所导致。那么您便有权向所在城市的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提出
申诉。在经过相关人员进行实地查证后确认问题属实时,依照相关
法规,将要求建设单位按照规定履行质保义务,并承担起作为过错方应尽的
赔偿责任。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因
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
解除合同和
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