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需依法颁布
退房通知。2、自购房者依法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计算,十五个工作日内,房地产开发商有责任全额退还已支付的所有购房款项,并应积极履行相关法律手续,负责处理购房者与贷款银行之间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所有事宜,在此之前,在此等待各文件签署的过程中,开发商有义务暂时替
代购房者向贷款银行支付每月所需支付的本金和利息。3、开发商需严格按照规定退还购房款项。在购房者颁布退房通知之后,开发商必须无条件地将所有购房款项原路退还给购房者,同时,还需要全权处理
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贷款银行的还款事项,确保上述流程得到妥善解决。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出卖人未取得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
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
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
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