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买住宅用房过程中,倘若遭遇项目烂尾现象导致无法按时获赠房产,
购房者是无权擅自终止
住房贷款的。这不仅涉及到
违约行为,孕育着一系列法律后果,包括所需承担的相关
违约责任。面对这类困境,购房者应当采取适当措施应对并解决此种情况,而不是轻率做出决策。在此提供几种可能的策略以供参考:
首先,购房者可以尝试与牵涉的金融机构进行正式谈判,商议暂停偿付贷款事宜。若双方达成共识,务必签署一份明确的停贷协议;
其次,倘若上述方法未能奏效或进展缓慢,购房者可以考虑寻求
司法途径加以解决。他们可向当地人
民法院
递交诉讼状,诉求解约此前签订的房屋买卖契约,倘若成功解除契约关系,凭此也可相应申请解除与金融机构之间的
房屋抵押协议。这样一来,对应的
还贷压力便得以解除。
《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因
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
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
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