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房产纠纷专题 > 二手房纠纷专题 > 房屋质量问题物业撤离找谁

房屋质量问题物业撤离找谁

针对房产质量方面的问题,购买者可依循购房合同时所订立的相关规定,针对房屋呈现出的现象与条款进行对照分析,以清晰明确地向开发企业提出修复及赔偿损失等要求;其次,若因为房屋主体构造质量未达到标准导致无法交付使用,或者在房屋交付使用之后,经过核验证实其主体构造质量仍然存在问题,购买者则有权利选择撤销购买合同并获得相应的补偿。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七条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最新修订:2024-07-20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