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遇到类似情况时,您完全有权利要求开发商来负责并妥善解决相关事宜。若所购
房屋质量问题已严重到影响日常生活与使用的地步,那么您有权提出
退房申请并要求对方进行相应的
经济补偿。反观之下,若问题尚且处于不太严重的程度,开发商便有义务采取措施对房屋进行修复工作。若开发商拒绝修复或是有意拖延修复时间超过合理范围,那么作为
购房者,您也可以选择自行或委托他人代为进行修复工作。在此过程中所产生的修复费用以及修复期间可能导致的其它额外损失全部由开发商承担。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因房子质量问题严峻影响正常寓居运用,买受人恳求
解除合同和补偿丢失的,应予支撑。
交付运用的房子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当修正职责;
出卖人回绝修正或许在合理期限内延迟修正的,买受人能够自行或许托付他人修正。
修正费用及修正期间形成的其他丢失由出卖人承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