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后应如何进行索赔事宜,取决于其所属类型与具体情况:
首先,若房屋的主体结构质量存在严重缺陷,
购房者有权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选择拒
收房屋、解除该房地产买卖的合同以及要求卖方
赔偿相应损失;
其次,倘若问题仅仅属于保修范围之内的一般性质量问题,对应到购房者身上,他们依旧有权利向卖方提出修复责任的要求;
最后,若因
房屋质量问题而对正常居住产生严重影响,购房者无疑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申请解除
买卖合同并提出实质性的损害索赔要求。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
退房;
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