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认定
借名买房合同之效力时,
首先需进行主体适格审查,即审查出借方与接收方是否具有法律上的合法资格;
其次须审查其意思表示是否真实以及是否符合社会
公共利益准则。在这两个先决条件皆满足的情况下,借名
买房合同应被视为有效,从而赋予其当事方相应的权益。关于借名买房协议的具体形态,在实践中可谓五花八门。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当前我国实施的房屋
限购政策对“借名买房”行为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然而,务必认识到这种行为所蕴含的法律风险不容忽视。因此,对于确有必要采用“借名”方式购
买房产的人士来说,务必与名义
产权人签署详尽协议,以
书面形式充分明确该房地产的真正
出资人和权利享有者。同时,实际产权人在支付房价款项时必须使用本人账户,并妥善保管相关的付款凭证。如此以来,在未来可能出现的纷争中,实际
购房者便可凭借这些有力的书面
证据加以保障自身权益不受侵害。此外,名义产权人向实际产权人出让该房地产的
抵押权,亦被视为一种重要而有效的风险防范策略。针对借名买房行为制定专门的归纳性响应规范,有助于法律实务领域
从业人员的判断和决策,同时也能帮助广大市民规避潜在的法律风险,确保房地产交易市场的平稳运行。
《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
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