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下几种情形下,
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退还所交付的
定金款项:
首先,当买卖双方按照约定执行相关交易流程,定金应当被视为货款的一部分或者直接退还给购房者;
其次,如果由于
不可抗力的因素,如特殊自然条件等原因导致买卖双方无法顺利签订商业合同,并且该结果非由任何一方过错造成,那么定金也应予以全额退还;
最后,若由于卖方单方面违反合约导致交易无法持续进行,则定金可由卖方双倍返还。
《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
付定金作为债权的
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