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情况下,您有权请求销售部门予以归还。
定金乃是在签署或者实际兑现合同时预先缴纳的
保证金,或者替换权证。执行此项操作的一方被划为定金支付方,而接受该项保证金的另一方则是定金接收方。依据关
法规定,
当事人可协商设定定金支付方向对方支
付定金作为
债务承诺的
保证。若
债务人切实履行了相关义务,那么定金应作为偿付款项,或者通过部分抵销,亦或是全额追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