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买卖双方关于房屋
销售合同中的规定中,若开发商未能按时履行交房手续,买方有权请求对方支付相应的
违约金。对于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完成交房工作的行为,视为
违约责任。如果合同没有对该情况设定具体的违约金计算方式,那么应参照
合同签订后、交房日期确认之前的期间内,由相关主管部门公开发布或经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测评的同区域、同类型房屋租金水平等因素综合判断并决定。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
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
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
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