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若不幸遇到任何纷争,您可以秉持公平公正之心,向当地的房管局进行如实反映和投诉;如若协商无果,也可以直截了当地上诉至法院。在此需要提醒您的是,对于法定权利赋予我们的普通
房产买卖合同纠纷,司法体系中并没有规定必须由哪级法院
管辖处理。但是根据常规理解以及实际操作中来看,此类案件通常会交由基础层级的人
民法院酌情审理。而住房权益方面的
纠纷诉讼,则主要由房屋所在地区的人民法院负责管辖裁决。最后,我们强烈建议您在交易过程中妥善保管各种重要凭证,以便在出现纠纷之时提供有力且真实的支持。
《
房屋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房屋权属证书包括《
房屋所有权证》、《
房屋共有权证》、《房屋
他项权证》或者《房地
产权证》、《房地产共有权证》、《房地产他项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