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亲人采用您的名义购
买房产,将会给您带来以下几个方面的不良影响:
首先,在部分地区,政府实行了严格的限制购买房产政策,如此一来,所谓的“借用人”即代他人进行
购房行为的人,将无法获得
购房资格。
此外,即便通过这种方式购买到了房产,也必须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按照第二次购买房产的标准支付首付款和承担相应的利息费用;
其次,若以其他家人名义登记的建筑,可能导致
当事人丧失享受
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或其他保障性住房的申请资格;
最后,如涉及到贷款购房,而借名人未能按时归
还贷款,将直接影响到担任该房屋名义所有者的您自身的信用记录。在此温馨提示您,根据中国《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房地产登记事项的完成,仅限于在不动产登记薄中进行登记记载之日起。当不动产
登记机关完成相应的登记手续后,有义务依法向相关申请人发放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表明其所有权的登记证明文件。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