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如若卖方恶意违背先前达成的协议并拒绝出售房产,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后果。
当卖方观察到市场房价上涨时,往往会试图推翻原有契约以获取更多经济利益,这种做法实属违反合约协定之民事侵权行为,并将导致以下三个方面的违约结果:
首先,他们必须严格按照合约规定继续执行交易;
其次,卖方需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补救,以弥补买方因违约所遭受的损失;
最后,如果卖方无法满足上述两个条件,则需向买方支付相应的赔偿金以填补其经济损失。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三种违约结果均由买方自行决定是否接受,因此,买方有权选择放弃卖方退还的定金,转而强制要求对方必须严格遵守原有的交易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