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开发商在交房环节存在违规行为,各位业主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证据保全,如妥善保存开发商发出的书面交付通知以及交房过程中所拍摄的音像资料等等,以期为日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有力支持。
当开发商逾期交房时间超过三个月之久,或者出现严重质量问题以致无法修复,亦或是房屋与约定规划设计相去甚远时,敬请广大购房者以书面形式向开发商提出退房申请。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