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指出,房产交易在未完成产权过户手续的情况下,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其所订立的购房协议仍然具有合法效力:
首先,参与购房协议签订的各方应当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者法人组织;
其次,各签约方必须在签署购房协议时确保他们的意思表达真实且无任何约束力;
此外,购房协议中的各项条款均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
最后,还需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有效要件。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
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