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署房屋租约之时,务必要着重关注以下几个关键问题:
首先,应全方位地掌握所租借房屋的精确地理位置,以及相关房屋的内部构造、配套设施及房屋总数等具体信息;
其次,需深入了解出租方与房屋之间的关联性,这其中包括出租方是否是该房屋的合法所有者或共同所有权人,如果出租方是共同所有权人,其是否具有出租该房屋的完全权利,以及该房屋的产权归属是否存在争议等;
再次,在完成初步接洽后,应着手准备合同文本;
最后,在双方达成共识且形成书面协议之后,房屋租约即告成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还须前往房屋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
《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