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决水罪的量刑准则,具体如下所述:
若行为人一旦触犯决水罪而构成犯罪既遂,但在此过程中并未对社会公众造成严重伤害或损失的,那么应被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不等有期徒刑;
然而,若是已然对公共安全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重大损害或威胁的,则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乃至死刑。
此罪名的侵害客体主要指向于社会公共安全。
而在犯罪客观要件上,此种行为通常表现为主动实施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决水破坏性行径。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既遂)】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结果加重犯)】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