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解除的情形下,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方案通常是通过如下流程予以确定:
首先,夫妻双方需就共同财产的分配问题进行友好磋商;
若是经过深思熟虑,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则该问题将交由审判机关进行裁判。
当然,这一过程中,人民法院会依据财产的实际状况并兼顾公平正义的基本原则做出最终裁决。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审判机关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会优先考虑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以及女性及无过失方的权益。
此外,若夫妻双方在婚前或婚后对财产归属有明确约定,则应遵循其约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