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租客因租赁房屋遭受政府征收而必须提前终止租赁协议所引发的潜在经济损失,如果在租赁合同中并未明确规定此类情况的赔偿标准,但承租方确实因此遭受了实际损失,那么就需要在综合考虑租赁合同的实施状况、尚余有效期以及关于被征收房屋拆迁补偿方案中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金额等多个方面的基础上,针对租客的具体情况给予适当的补偿。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