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合同乃指贷款方提供资金予借款人,待借款期限届满时,借款人需偿还所借金额及其相应利息之契约文件。
在订立此类合同时,我们通常建议采取书面形式进行,但若自然人之间存在特殊约定,亦可另行协商处理。
关于合同之具体内容,应由双方法定代表人共同商定,其中主要包含借款类型、计息货币种类、款项用途、借款本金、日息比率、借款期限以及还款方式等关键条款。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