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中对子女抚养权的分配需充分考虑到子女的年龄及真实意愿,遵循起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这一基本原则。
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通常应由母亲行使抚养权;
而在子女年满两周岁后,若父母双方未能达成协议,则将依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利益的原则进行划分;
至于子女已经年满八周岁的情况下,应尊重他们的真实意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