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屋是能够依法予以出售的。
通常情况下,安置房乃是因土地被征用而由有关部门为受影响的业主所提供的居住保障设施。
然而,安置房的选址往往位于城市周边较为冷清之地,原因在于此处建设成本相对较低。
正因如此,尽管周边环境相对寂静、交通路径较为不便,但仍有众多购房者欲购入此类房屋。
在正式出售安置房前,业主需先取得相关证明文件,例如安置房的居住使用权,亦即,业主必须持有合法的房地产所有权证书。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
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