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雅而独特的首都城市——北京,公租房的申请条件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具体而言,申请人必须年满十八岁,并在北京市中心区域拥有稳定且可持续的工作以及合理的收入来源;
同时,拥有足够的资金支付租金费用,满足国家对其收入控制范围内的无房人士或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不足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户的要求;
此外,对于那些从大中专院校及职业学校毕业后就业,以及进入城市务工或者来自其他地区来到北京市中心区工作的无房人士,也同样具备申请资格。
然而,如果申请人的直系亲属在北京市中心区域拥有住房资助能力,则不在此列。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