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租赁房屋过程中,无书面形式的合同效力在具体情况下可能会有所不同。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若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则必须采取书面协议的形式。
如果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双方并未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同时也未能通过其他途径明确租赁期限,那么该租赁合同将被认定为不定期租赁关系。
此外,通常而言,租赁合同中应该包含租赁物的详细信息(如名称、数量以及使用目的)、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方式及时间节点、租赁物维护保养等重要条款。
《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