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地产市场中,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
期房交易行为是被严格禁止的。
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
商品房预售需满足以下五项基本条件:
首先,开发商必须持有国有
土地使用权证;
其次,还须获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三个重要证件;
最后,开发商还需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方可进行期房销售活动。
因此,开发商若欲出售期房,务必确保已获取上述五本证书。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
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