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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有哪些判决不准予离婚

离婚纠纷有哪些判决不准予离婚
离婚是指在夫妻双方生存期间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离婚就意味着夫妻关系的结束,会带来财产关系的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变更等。根据提出离婚的实际情况不同,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离婚并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儿,对任何一方都是一种损失。当然,这也并不是说不能离婚,在满足离婚条件的情况下,夫妻之间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2024-05-18 11:15:21 已帮助22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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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有哪些判决不准予离婚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涉及到离婚诉讼的案件时,有如下情况将不能获得法院颁发的离婚判决书
首先,若夫妻间的感情尚未完全破裂,仍然有实现和解重建恩爱关系的可能性;
其次,如果没有满足法律规定的判决离婚的特定条件,也无法得到离婚判决。
而感情破裂的具体表现形式则包括:
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而长期分居达两年以上;
任何一方存在重婚行为或与第三者保持不正当的同居关系
实施家庭暴力,对配偶或其他家庭成员进行虐待或遗弃;
以及存在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且屡教不改等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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