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罪属于一类自诉案件。
该罪名旨在惩罚那些采取暴力手段或者运用其他方式,对他人的尊严和声誉进行公开、持续的侵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犯罪行为。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侮辱罪属于应当由受害者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如监护人)自愿发起,且在其认为有必要追究加害方刑事责任的情况下,方可向法院提出的刑事诉讼案件。
因此,可以明确地说,侮辱罪确实属于自诉案件之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强制猥亵、侮辱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罪】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