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问题通常由最为有利于其成长发展的那一方承担监护责任。
具体而言,若子女尚不足两周岁,则优先考虑将其交由母亲直接抚育,以便确保孩子得到最佳的照顾与关爱。
然而,对于年满两周岁以上的子女,在处理抚养权归属问题时,人民法院会以子女的利益最大化为原则,综合考量各方当事人的实际状况以及如何对子女的身体、心理健康提供更好保护和更全面的权益保障等因素,从而做出公正合理的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