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年后租赁期限届满时,在租赁期间,出租人不得单方面擅自增加租金。
然而,若在租赁期内有实际需求确实需要提高租金价格,则需经由双方当事人达成共识并书面确认后方能进行相应调整。
而在年后租赁期限终止且租赁合同解除之后,出租人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对租金进行增减。
依据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之规定,当事人应当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对合同内容进行修改或变更。
此外,根据该法第五百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在合同签订后,如出现合同所依赖的基本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并非因商业风险导致的重大变动,且继续执行合同将使其中一方当事人遭受显失公平待遇的情况下,受到不利影响的一方可与另一方就此问题重新展开协商;
若在合理期限内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要求对原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