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房者何时有权依据法律规定解除购房合同之事宜,主要包括以下八种情况:
首先,如实际测量面积存在重大偏差且其与合同约定面积的差异绝对值超出了百分之三。
其次,若开发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房屋。
再者,当开发商擅自更改规划设计,从而影响到房屋的整体结构形式、户型设定、空间尺寸以及朝向等方面的情况发生。
接下来是开发商在尚未获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前提下进行房屋预售。
此外,如果开发商所交付的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者该房屋的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到房屋的正常使用功能。
最后,如果无法或者无法按照预定时间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另外,如果购房者的贷款申请未能获得银行批准,同时合同双方对于付款方式的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最后一点,当合同中约定的其他退房条件出现时,购房者也有权依法解除购房合同。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