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借款方未能按时偿还贷款,借款人可选择将其名下房产作为抵押物,但必须获得债权人的同意。
在此过程中,双方需就房屋抵押事宜达成共识,否则无法顺利实施。
当房屋所有权人以其享有权利的财产进行抵押时,务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唯有在完成抵押登记这一步骤后,抵押权才能正式生效。
同时,双方应签订详尽完备的抵押合同,具体条款应包含以下四个方面:
1.被担保债权的类别以及对应的金额总量;
2.债务人履行债务所需的期限;
3.抵押物的详细名称及数量等信息;
4.抵押责任的覆盖范围以及担保义务的具体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