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情况是,押金并不是作为提前解约的违约金而存在,因此不可以直接从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时扣除。
无论租赁关系是按照预定时间正常结束,还是有一方提前终止了租赁合同,只要在此期间租赁物品未曾遭受任何损坏,那么押金都应当予以全额返还。
但如果双方已经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若任意一方违反约定提前解除合同,应以押金为基准来确定金额相等的违约金数,则需按照相关条款执行。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