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事制裁乃是一种由国家针对那些违反相关法律规范的违法当事人,依据其应当承担的相应民事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性法律手段。
这种制裁的具体类型繁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第一,恢复财产原状;
第二,返还不当得利之物;
第三,排除对他人权利的阻碍;
第四,对受害者进行损害赔偿;
第五,没收实施非法行为所获得的财产以及非法所得;
第六,处以罚款;
第七,支付违约金;
第八,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并赔偿损失;
第九,要求违法者作出书面保证并承认错误;
第十,警告;
第十一,责令违法者停业、停产或者搬迁等。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