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具体实施征收过程中,庭院与住宅的拆迁补偿策略存在差异。
对于房屋征收,按照相关法规及规范,其赔偿标准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首先,拆迁补偿费用应基于被拆迁房屋的建筑构造与折旧程度来划分档次,并依据具体平方米单价进行计算。
其次,针对临时居住需求的费用补偿则综合考虑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数量,根据实际居住状况进行月度补贴发放。
此外,奖励性的补偿费用也需要根据地方实际情况以及国家相关政策进一步明确。
其中,房屋补偿费用(又称房屋重置费)的作用在于弥补被拆迁房屋所有者的经济损失,同样需参照被拆迁房屋的建筑构造与折旧程度进行分档,并以每平方米单价作为计算基准。
至于周转补偿费用,其主要目的是为了缓解被拆迁房屋住户因临时居住环境变化而带来的生活困扰,同样需要根据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数量进行月度补贴发放。
最后,奖励性补偿费用的设立旨在激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配合房屋征收工作,或者主动放弃部分权益,例如自愿迁移至郊区或者不再要求拆迁单位提供安置住房等。
关于房屋拆迁补偿费用的各个项目标准,均由当地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政策进行最终确定。
具体的计算公式可以表示为:
房屋拆迁补偿价格=宅基地区位补偿价格×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