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如果政府要征收某块土地时,需要提供的赔偿标准是基于那块土地原始的使用目的进行的。换句话说,补偿金额应该充分反映原来该块土地的主要价值和作用。其次,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对被征用的耕地上所包含的经济作物和农作物所付出的补偿金,这也是整个补偿方案当中非常重要的部分之一。对于受到征用的耕地上的土地补偿金,其具体的数额将参照征用之前三年内该耕地上农作物的平均产量来计算出相应的数值范围。目前,全国大部分省市都已经制定并公布了他们区域内的区片综合地价。这个区片综合地价的制定是综合性的,会考虑到土地原来的用途、土壤资源条件、作物产量、地理位置、以及市场供求关系等多重因素。与此同时,还会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进行调整或重新发布。除此之外,对农民住宅、其他地上建筑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也由各省级行政区制定。总的来说,政府在拆除任何不动产时,必须确保对农民的所有物造成的损失进行足够的补偿,以保证他们的生活水平不受影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