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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书遗嘱成立的条件有哪些,法律依据是什么

代书遗嘱成立的条件有哪些,法律依据是什么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
2024-05-11 11:40:22 已帮助81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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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书遗嘱成立的条件有哪些,法律依据是什么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代书遗嘱得以合法成立须满足以下四个重要条件:
首先,被继承人生前必须明确表示其真实意愿,同意委托他人代为订立遗嘱;
其次,整个过程必须有两名及以上与遗产无关、不存在利益冲突的证人在场监督,且应由其中一名证人亲笔书写或打印出来;
再者,被继承人需具备完备的民事行为能力;
最后,遗嘱起草人、代书人和见证人均需在遗嘱上亲自签字确认,同时注明签署日期和具体时间。
值得注意的是,自2021年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对此作出了更为详细的规定,即代书遗嘱必须有两名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负责代为书写,并且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都需要在遗嘱上亲笔签名,注明签署日期和具体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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