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婚姻家庭专题 > 财产分割专题 > 离婚时未取得产权的集资房是属于谁的

离婚时未取得产权的集资房是属于谁的

离婚时未取得产权的集资房是属于谁的
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条规定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农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24-05-23 11:55:07 已帮助1632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离婚时未取得产权的集资房是属于谁的
在我们探讨离婚时涉及到的财产分配问题时,尤其是那些尚未取得产权的集资房,有必要认识到此类房产的本质属性在于它们属于企事业单位所有。
面对这样的现实情况,在双方无法就这些尚未获得所有权或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产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我们应该尊重法律程序,通过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在此过程中,人民法院并不会直接判定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而是会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判断,决定由哪一方当事人继续享有使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七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