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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子是否需要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

依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当在出租房屋过程中,所达成的租赁期限若不足六个月时,是无需签订正式且书面化的租赁合约的;
然而,若约定的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之久,则应按照规范形式签订相应的租赁合同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若当事人并未订立书面合同以明确租赁期限,而致使租赁期限无法得以确认的话,那么便被视为是无固定期限的租赁关系,此时,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解除该租赁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最新修订:2024-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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