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诉讼时效的计算问题,我们通常会从您知晓或理应得知自身权益受到了损害的那一刻起开始计算。
在买卖交易的场景下,假设您作为买家,则需自得知对方出现逾期交货行为之日起正式开始计算;
反之,假如您是卖家,那么便应从对方出现逾期支付款项的日期开始算。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之明确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应始于权利人本人了解或应该知晓自己是否遭受了权益损失和义务人身份的那天算起。
当然,若法律另有特别规定,我们也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您与对方达成了分期履行的协议,那么诉讼时效期间将会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