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合同的部分内容被判定为无效时,不应对整个合同的法律效力产生影响。
2、同样地,即使合同的某些条款被宣布为无效、撤销或终止,也不应对独立存在于其中、有关如何处理争议的具体规定产生负面影响。
3、如果合同被认定为无效或被撤销,那么基于此合同所获得的任何财产都应作相应的返还处理;
如无法进行返还或无须返还,则应对其进行合理的价值评估并给予补偿。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