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地区进行房屋
拆迁时,通常可以采取以下两种补偿措施:
即货币补偿以及
房屋产权调换补偿。
具体采用何种方式,完全取决于该房屋产权所有者自身的意愿。
而从补偿的范围上看,它涉及到对被
征收房屋价值的全额补偿;
同时也包含了因征收房屋所造成的搬迁及临时安置等相关费用。《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